數天前,有個十四歲的小黑客入侵了八間中學的內聯網,因八間中學還是不擦覺,小黑客示威不成,最後竟發電郵到電腦公司示威。最終示威成功,但因而要上警察局。
他母親的詳細回應我不清楚,但從報章讀到的,使我看出這位母親不但溺愛兒子,而且程度到了是非不分的可憐情況。她不但把責任推給受害者﹣八間中學和電腦公司,還把責任歸咎於社會和就讀的學校。
她說:「學校電腦保安好差,有乜理由俾小朋友入到!」真是一個很可笑的理由,以同樣的理由,那麼表面上全無保安可言的街市攤檔,豈不是便可以予取予攜?只要是小朋友便可以蘋果任取,生菜任拿,不用負錢,原因是「攤當保安好差,有乜理由俾小朋友拿到!」
她又說:「小朋友數學叻,可以跳班入大學,但我個仔在電腦上屬資優,就無得畀佢發揮,唔通真係要去硅谷咩!」他的兒子是否電腦資優,我不知道,但真的只是能夠自學”砌機”和做黑客入侵她所說的“水皮”電腦系統便叫做資優?好了,當他真的是資優,但資優而未能盡展所長,這便可以是做壞事的理由?難道有些人在網上學會了做炸彈,但未能因只己是化學資優而上大學,便可以製做炸彈傷害人?
她又埋怨政府及學校對正確使用電腦的宣傳教育不足,「都唔知界線係點,點樣係犯法。」首先,對於這種指控,校方已予以否認。而且,政府真的宣傳不足嗎?這一兩年,政府在有關電腦罪行方面的宣傳已比以前多了很多,至於是否足夠,對我來說,是足夠。但即使不足夠,這便是理由嗎?我想,這十年政府也沒有宣傳入屋盗竊是犯法,難道這便是可以說不知者不罪嗎?我由小到現在,我記憶所及,我父母也沒有叫我不要闖入他人家裹,但我從沒有想過,闖入他人家是合法的。真的每一件不法的事也要大肆宣傳嗎?
我個人覺得,有這樣以歪理當首理的母親,很難想像他的兒子長大後會變成一個專重法律和他人的人。我相信,在這香港裹,不少父母也有這位母親的心態,只會把責任歸咎他人,而沒有檢討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