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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球 | 27th Dec 2007, 00:24 AM | 隨筆 | (1360 Reads)

  最近,接二連三發生小孩控告親人虐打。而有些什麼專家,說責打兒女會做成什麼什麼反效果等等。會不會今天的人把責打看得太嚴重呢?又或把虐待作了錯誤的解讀呢?

  聖經箴言13:24‘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用個衣架打了兩下,用手打了一下,便要給控告,那如果有如上帝所吩咐,要用杖打,那豈不是要‘坐返十碌八碌’?但這是曾特首所信的天主吩咐的,但緊守天主吩咐的反而會被警察拉,那曾特首如何對得住天主,如何對得住他的弟兄姐妹。

  再說,警察控制示威人示,不是也有用“適度”的武力嗎?為何警察用的武力,有甚至時做成示威者受傷也可以叫做“適度”,那何解大人打了一下孩子朋友的屁股便要被控(如果要控告,我覺得控告非禮可能會更好)?難道無親無故的警察打人便是“適度”,有些父母基於愛子深切而打便是“虐待”?這又是什麼道理?那六四事件中,中國政府用槍射殺同胞,用坦克壓死百姓,那不更是罪惡滔天?何解香港政府沒有半點表示?

  在我看來,是否虐待,不在乎‘打’,而在乎‘心’。如果兒女完全不聽父母的說話,頑梗不化,在基於愛心的管教下,何解不可以打?只要沒有令他受傷,又或不是在盛怒之下而打,根本沒有問題。難道真的要兒子沒有得救,犯了事,入了感化院或坐牢,政府才滿意?假如他們受感化或坐牢時還是毫無悔意,惹事生非,那麼那些獄卒們又如何對待呢?會叫社會福利處派心理專家,或社工來慢慢輔導輔導嗎?還是一棍一棍咁打他呢?如果獄卒們這樣對待犯人,那些什麼專家又會不會說這樣做有反效果呢?難道獄卒們打得有道理,父母們打便沒有道理?

  今天,已開始做成小孩子濫用權利,動輒便控告父母,而不是反省自己有沒有錯。如果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做兒女的便有恃無恐的違背父母,做父母的怕惹上官非而不加管教,那最後受害的是誰?不也是社會本身嗎?說不定,那些什麼專家便是給這種兒女行劫打傷,如果是真的,那這會不會便是叫做報應呢?

  在這事上我不能下什麼結論,因人是不完美,不能察看人心,不能知打的人是基於愛還是發洩,但希望警察在拉一個父母前,看看可否先對報警的小孩作一個輔導,說不定小孩最終會知錯,而不用弄到至親上警察局,最終還會挽回一個家庭。畢竟,父母因管教給兒女被告,他們在警察局回來後,兒女也不見得好受得去那裏。


[1]
不在乎‘打’,而在乎‘心’

真是重點!

Kie
[引用] | 作者 Kie | 28th Dec 2007 17:01 PM | [舉報垃圾留言]

[2] Re: Kie
Kie :
不在乎‘打’,而在乎‘心’
真是重點!

我小時也被媽媽打過,但她是邊打邊哭的,難道這也叫做虐打?

雪球
[引用] | 作者 雪球 | 28th Dec 2007 18:09 PM | [舉報垃圾留言]

[3]

呵呵,新一代的小孩,快變成小惡霸了!再這樣下去,沒有人願意生小孩了。

Norman
[引用] | 作者 Norman | 28th Dec 2007 19:57 PM | [舉報垃圾留言]

[4] Re: Norman
Norman :
呵呵,新一代的小孩,快變成小惡霸了!再這樣下去,沒有人願意生小孩了。

你說的不錯,實際不少人也是因怕難教才不生少孩。

雪球
[引用] | 作者 雪球 | 28th Dec 2007 20:02 PM | [舉報垃圾留言]

[5]

唉......
依D比我真係令去佢保良局算了.

三少
[引用] | 作者 三少 | 29th Dec 2007 01:36 AM | [舉報垃圾留言]

[6] Re: 三少
三少 :
唉......
依D比我真係令去佢保良局算了.

咁保良局實爆得很嘞。

雪球
[引用] | 作者 雪球 | 29th Dec 2007 08:23 AM | [舉報垃圾留言]

[7] 虐打事件的感想

那位母親為了兒子不讓自己親自操刀剪頭髮就動粗,是否有此必要?如果平心靜氣商討解決方法,大家關係會好得多。
我和弟弟幼年時常因小事被母親用籐條狠打,今天我已四十以上,仍留下無法消除的陰影,大家關係疏離。現奉勸各位為人父母,打仔前想想:是否有別的方法去教導兒女?


[引用] | 作者 過來人 | 30th Dec 2007 15:35 PM | [舉報垃圾留言]

[8]

孩子因被打駡而把父母拉上法庭﹐已不是新鮮事了﹗
看看今天的孩子犯事性質越趨嚴重但年齡卻越趨下降便知孩子們多麼無所懼﹗
人﹐是須要懂得「懼、怕」的。小至怕被人駡﹐大至懼坐牢。都有其警戒性存在。
就如在法律上處理刑罰的輕重﹐都會考慮到對後來者/社會能否生出阻嚇作用。
所以保留打駡孩子是有其需要的。給父母保留不一定要行使﹐正常而言﹐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怎會動輒便打駡孩子﹖保留是希望對孩子有所警醒﹗
孩子會因怕被打駡﹐從而在行為上有所收歛。不像現時般的「有恃無恐/無有怕」﹗
想想看﹐付諸真實行動把父母拉上法庭的案例已那麼多。可想而知﹐只用言語/說話恐嚇父母的會有多嚴重了﹗
如『我報警﹗我告你們虐兒﹗』
香港政府的行政只可用失敗來形容﹗由內地孕婦非法闖港產子﹐以至干涉父母打駡孩子因而產生的問題。在在都表現出她的無能﹗(好一個生產與產生的問題﹐嘿嘿﹗)
看看今天什麼人願意生兩個以上的孩子便明白了﹗呵呵﹗除了李徐子琪。
大多數香港人要是願意生一個﹐已算是這生中投下的最大賭注。
養孩子是需要大量金錢和無限時間與精神。現今還要負上可能被檢控的壓力﹗
所以要是少點勇氣也做不成父母。

靚媽靚靚
[引用] | 作者 靚媽靚靚 | 1st Jan 2008 22:41 PM | [舉報垃圾留言]

[9] Re: 過來人
過來人 :
那位母親為了兒子不讓自己親自操刀剪頭髮就動粗,是否有此必要?如果平心靜氣商討解決方法,大家關係會好得多。
我和弟弟幼年時常因小事被母親用籐條狠打,今天我已四十以上,仍留下無法消除的陰影,大家關係疏離。現奉勸各位為人父母,打仔前想想:是否有別的方法去教導兒女?

我很同意你的說法,其實最好不用打,如果教導可以,教導最好。但如果子女真的很頑劣,有時打也是需要的,但當然正如你和你的弟弟的情況便可能是濫用體罰,這的確只會做成反效果,所以我文章中也說,是不是虐打,不在乎打,而是在乎心,如果動輒便要體罰,這便失去責罰的原意 ﹣ 幫助孩子改過,而變成借故打孩了,和虐待無異了。因此,體罰也要用得適宜,真的要三思而後行。

雪球
[引用] | 作者 雪球 | 2nd Jan 2008 17:40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0] Re: 靚媽靚靚
靚媽靚靚 :
孩子因被打駡而把父母拉上法庭﹐已不是新鮮事了﹗
看看今天的孩子犯事性質越趨嚴重但年齡卻越趨下降便知孩子們多麼無所懼﹗
人﹐是須要懂得「懼、怕」的。小至怕被人駡﹐大至懼坐牢。都有其警戒性存在。
就如在法律上處理刑罰的輕重﹐都會考慮到對後來者/社會能否生出阻嚇作用。
所以保留打駡孩子是有其需要的。給父母保留不一定要行使﹐正常而言﹐孩子是父母的心頭肉﹐怎會動輒便打駡孩子﹖保留是希望對孩子有所警醒﹗
孩子會因怕被打駡﹐從而在行為上有所收歛。不像現時般的「有恃無恐/無有怕」﹗
想想看﹐付諸真實行動把父母拉上法庭的案例已那麼多。可想而知﹐只用言語/說話恐嚇父母的會有多嚴重了﹗
如『我報警﹗我告你們虐兒﹗』...

說的正是,體罰重點是阻嚇,而不是罰,正如政府立法目的也只是想收阻嚇作用,而不旨在拉人坐牢。其實父母們如果能先立法,例如什麼情況下才會體罰,那可能會好一點。

雪球
[引用] | 作者 雪球 | 2nd Jan 2008 17:46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1]

依我之見,體罰在一定十分嚴重的情況下是必須的。但是我認為父母們也不應以'天下父母管教孩兒,天經地義'的說法來懲罰其孩子,每個人都有自尊,都想自己做到成功!我認為如果父母們過份體罰或責罵,會傷害了小孩子的弱小心靈。
第二,我認為政府立例是為了減少以往的家庭悲劇在次發生,我相信天下的父母也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遍體憐傷吧!^^
(所以我希望為孩子的父母們盡量少用體罰或責罵,希望用和諧的方法教化孩子。)


[引用] | 作者 清水 | 5th Jan 2008 16:44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2] Re: 清水
清水 :
依我之見,體罰在一定十分嚴重的情況下是必須的。但是我認為父母們也不應以'天下父母管教孩兒,天經地義'的說法來懲罰其孩子,每個人都有自尊,都想自己做到成功!我認為如果父母們過份體罰或責罵,會傷害了小孩子的弱小心靈。
第二,我認為政府立例是為了減少以往的家庭悲劇在次發生,我相信天下的父母也不想看到自己的孩子遍體憐傷吧!^^
(所以我希望為孩子的父母們盡量少用體罰或責罵,希望用和諧的方法教化孩子。)

對不起,遲了覆你留言。

我很同意你的看法,體罰或責罵用得不宜,很易傷害小孩子自尊,而且很多時會說話過激。

雪球
[引用] | 作者 雪球 | 10th Jan 2008 22:05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3]

我覺得父母只要用“適度”管教方式,就算是“打”都是為子女們好,希望天下間的子女或別人會明白這不是“虐待”!試想想我們這代年紀的人細時不是被父母“打”大,才會成長到今天!

藍秋哥哥
[引用] | 作者 藍秋哥哥 | 19th Jan 2008 15:40 PM | [舉報垃圾留言]

[14] Re: 藍秋哥哥
藍秋哥哥 :
我覺得父母只要用“適度”管教方式,就算是“打”都是為子女們好,希望天下間的子女或別人會明白這不是“虐待”!試想想我們這代年紀的人細時不是被父母“打”大,才會成長到今天!

我覺得,只要是適度,這是沒有問題,而且對有些小孩子來說,這才會起到警惕作用。


[引用] | 作者 雪球 | 26th Jan 2008 15:14 PM | [舉報垃圾留言]